因應疫情警戒,大專校院配合實施師生個人及外出、集會活動、營業場域、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
主 旨: 因應疫情警戒,請大專校院配合實施師生個人及外出、集會活動、營業場域、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110年5月11日新聞稿,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,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,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(共4週),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─「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」,請學校配合實施師生個人及外出、集會活動、營業場域、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如下:
(一)請學校提醒教職員工生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,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,未遵守規定且勸導不聽者將會受罰。
(二)學校辦理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參與者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/使用隔板,並落實「實聯制」、體溫量測、消毒、人流管制、總量管制、動線規劃等措施,否則應暫緩辦理。
(三)原則上停辦室外500人以上,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(例如畢業典禮等),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、實聯制、全程佩戴口罩、禁止飲食,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。
(四)學校各類公共場域應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/使用隔板,並建立實聯制,執行體溫量測、手部消毒、環境清消、人流管制、總量管制、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。
(五)學校應督導校園餐廳落實「用餐實聯制」、環境定期清潔/消毒,從業人員佩戴口罩、勤洗手,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、手部消毒、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;非特定對象併桌共餐時,需維持適當區隔/使用隔板;無法落實前述措施者,建議教職員工生外帶用餐。
(六)請學校提醒教職員工生搭乘雙鐵(臺鐵、高鐵)、客運等大眾運輸時禁止飲食。
(七)學校針對100人以上大班授課,應立即改善環境或調整授課方式,採分班上課或遠距教學等防疫作為;針對通風不佳教室、室內場所等防疫風險較高之授課或活動,也需優先改善。
二、 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期間,請學校確依前開說明辦理,如有畢業典禮、大型教學活動,請依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規定評估,如無法達到防疫標準者,則延後辦理或停辦。
三、 110年6月8日後之防疫等級及作為,視國內疫情發展,仍應依照指揮中心發布相關規定辦理,並需配合所在地地方政府防疫措施,指揮中心發布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新冠肺炎)」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https://www.cdc.gov.tw/File/Get/71ZL6_NZpp44F1hsXXC9bg
(二)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新冠肺炎)」因應指引:大眾運輸https://www.cdc.gov.tw/File/Get/R-7oocJxYTv50IJg1Iteew
(三)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https://www.cdc.gov.tw/File/Get/eD7tmvhqRZwD4duCWcKYDA
四、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(一)高教司:邱淑貞小姐02-77366304/susan201907@mail.moe.gov.tw
(二)技職司:王孟禎小姐02-77366165/meng@mail.moe.gov.tw
說 明:
一、 依據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110年5月11日新聞稿,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,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,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(共4週),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─「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」,請學校配合實施師生個人及外出、集會活動、營業場域、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如下:
(一)請學校提醒教職員工生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,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,未遵守規定且勸導不聽者將會受罰。
(二)學校辦理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參與者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/使用隔板,並落實「實聯制」、體溫量測、消毒、人流管制、總量管制、動線規劃等措施,否則應暫緩辦理。
(三)原則上停辦室外500人以上,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(例如畢業典禮等),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、實聯制、全程佩戴口罩、禁止飲食,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。
(四)學校各類公共場域應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/使用隔板,並建立實聯制,執行體溫量測、手部消毒、環境清消、人流管制、總量管制、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。
(五)學校應督導校園餐廳落實「用餐實聯制」、環境定期清潔/消毒,從業人員佩戴口罩、勤洗手,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、手部消毒、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;非特定對象併桌共餐時,需維持適當區隔/使用隔板;無法落實前述措施者,建議教職員工生外帶用餐。
(六)請學校提醒教職員工生搭乘雙鐵(臺鐵、高鐵)、客運等大眾運輸時禁止飲食。
(七)學校針對100人以上大班授課,應立即改善環境或調整授課方式,採分班上課或遠距教學等防疫作為;針對通風不佳教室、室內場所等防疫風險較高之授課或活動,也需優先改善。
二、 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期間,請學校確依前開說明辦理,如有畢業典禮、大型教學活動,請依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規定評估,如無法達到防疫標準者,則延後辦理或停辦。
三、 110年6月8日後之防疫等級及作為,視國內疫情發展,仍應依照指揮中心發布相關規定辦理,並需配合所在地地方政府防疫措施,指揮中心發布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新冠肺炎)」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https://www.cdc.gov.tw/File/Get/71ZL6_NZpp44F1hsXXC9bg
(二)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新冠肺炎)」因應指引:大眾運輸https://www.cdc.gov.tw/File/Get/R-7oocJxYTv50IJg1Iteew
(三)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https://www.cdc.gov.tw/File/Get/eD7tmvhqRZwD4duCWcKYDA
四、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(一)高教司:邱淑貞小姐02-77366304/susan201907@mail.moe.gov.tw
(二)技職司:王孟禎小姐02-77366165/meng@mail.moe.gov.tw